按照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鄂教助〔2020〕1号)、《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过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复核,现将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10月20日-10月22日,共计3天,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,联系方式:15623988315
美术学院
2022年10月19日
按照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鄂教助〔2020〕1号)、《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过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复核,现将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10月20日-10月22日,共计3天,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,联系方式:15623988315
美术学院
2022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