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鄂教助〔2020〕1号)、《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过学生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复核,现将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(新增)结果公示如下:
美术学院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(新增).xlsx
公示期为10月日-10月日,共计3天。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柳老师,联系方式:0714-6575569。